Q&A―在留资格认定申请
(new)日配为在国内的子女申请签证
问:
我是“日本人的配偶者等”签证。日本人丈夫因为健康原因,去年从会社退职。现在就靠我一个人打工赚钱。我有一个前婚的儿子在中国,今年15岁。我想把儿子叫来日本。请问,日本人丈夫没有收入,我要怎样才能为儿子申请签证?
答:
日本人丈夫没有收入,只要您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可以抚养丈夫与要来日本的孩子,也能为孩子申请“定住者”签证来日。但是,申请时要具体说明孩子来日后的生活计划,还要找到一个身元保证人。丈夫因为没有收入,所以做不了身元保证人。
加入日本国籍子女是否就能来日定居
问:
我在六年前持“技能”在留资格来到了日本。我在国内有一个25岁的儿子,请问,我要是申请归化加入日本国籍的话,我的儿子是不是也能取得日本国籍来到日本居住?
答:
您要是取得了日本国籍,您的儿子就成为“日本人的亲生子女”。日本人的亲生子女满足(1)在日本持有住址、(2)品行善良以及(3)有日语能力(日本小学2年级以上的水平)等条件,就能通过归化取得日本国籍。但为满足条件(1),需持长期签证来到日本居住一段时间。您儿子现在已成年,不能取得定住者(日本人的未成年且未婚的亲生子女才能取得)的在留资格。他可以申请就劳或留学在留资格来到日本,在日本居住一段时间之后,再申请归化。
能给家属申请“家族滞在”的在留资格
问:
我在今年的3月大学毕业之后,从“留学”在留资格变更为以求职活动为目的的“特定活动”。我已经取得了一个内定,但不是很满意,打算继续找别的工作。请问,我现在能给妻子申请“家族滞在”办到日本来吗?
答:
持“特定活动”的在留资格者是不能给配偶及子女申请“家族滞在”在留资格的。能给配偶和孩子申请“家族滞在”的在留资格,如下所示:
教授 艺术 宗教 报道 投资·经营 法律·会计 医疗 研究 教育
技术 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企业内转勤 兴行 技能 文化活动
留学(只包括大学·大学院·短期大学·专门学校,日语学校不可)
长期居住在国内的永住者能否办配偶来日
问:
我是一个永住者,2008年的9月份回国后,就一直住在国内,上个月刚回到日本。我在国内期间,和一个中国男性结了婚。请问,我现在能不能马上把我丈夫办到日本来一起生活?
答:
您要是有稳定的收入,而且具备抚养丈夫的能力以及身份保证能力的话,可以提交您先生的“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在留资格的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但通过审查,入管局认为您在日本的在留状况还不稳定的话,有可能拒绝交付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这两年您都是在国内居住的,从而,有可能被视为没有非在日本进行同居生活的必要性。
关于申请“留学”签证时的经济保证人
问:
我和日本人结了婚,持有三年的“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在留资格。我和前夫之间的儿子(23岁)想申请“留学”签证来到日本,但经济保证人还没有定下来。我的前夫是一个普通的工人,收入不多。我的日本丈夫已经退休了,靠年金来生活。我在一家工厂打工,月收入只有8万左右。请问,由谁来当儿子的经济保证人比较合适?经济保证人都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答:
“留学”的经济保证人(经费支付人)得是申请人的亲属或关系非常密切的人。至于年收入,虽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要能够稳定且持续地给留学生提供学费以及生活费。
被派到海外工作期间也能申请妻子来日吗
问:
我持有三年的“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妻子原来持有“家族滞在”在留资格,但在5年前,因为违反了资格外活动的规定,被遣返回国了。现在已经过了5年,我想重新给妻子申请“家族滞在”办到日本来。问题是,我从下个月开始要被派到马来西亚工作一年。
请问,我被派到海外工作期间也能申请妻子来日吗?
答:
妻子的家族滞在签证是以在日本和丈夫过同居生活为前提的。您要是长期被派到海外工作的话,就不能满足此条件。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时,需要附上在职证明书,您被派到海外工作的事情也会一目了然。另外,马来西亚政府对于一年以内的短期就劳为目的的外国人的妻子及孩子发行家族签证。
“家族滞在”者的配偶能申请何种签证来日
问:
我的父亲持有“技能”在留资格,我和母亲持有“家族滞在”。上个月我在中国办理了结婚登记,请问,我能不能给丈夫申请长期签证来到日本?要是不能申请长期签证的话,能给申请“亲族访问”的短期签证吗?
答:
成为“家族滞在”在留资格的对象的是“配偶以及子女”。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但不包括已独立生活的成年人。从而,即使您先生和您父亲办理收养手续,也很难给您先生签证申请“家族滞在”办到日本来,但可以给他申请“亲属访问”的短期签证。
没有大学文凭也能持就劳签证来到日本吗
问:
我有一个侄子,在中国是中专毕业的,学的是电脑专业,有两年的有关软件开发的工作经验,他想到日本来工作。
请问,要是在日本找到一家愿意雇用他的公司的话,我的侄子能以就劳签证来到日本吗?
答:
从事有关电脑方面的工作时,可申请的有“技术”在留资格。要想取得“技术”在留资格的话,首先本人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 攻读该业务所需的技术·知识科目并大学毕业,或接受了同等以上的教育。
(2) 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包括在大学学习必要科目的期间)。
(3) 从事有关情报处理技术的业务时,通过了法务大臣指定的情报处理技术关联的考试,或持有法务大臣指定的有关情报处理技术的资格。
毕业于中国的电脑专业的中专并不满足上述(1),从而,您侄子是无法取得“技术”在留资格的。
关于就劳签证者办家属来日
问:
我于今年的3月份大学毕业之后,把在留资格变更为“特定活动”。过几个月找到工作之后,我提交了变更为“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申请,上个月取得了许可。请问,象我这样刚取得就劳签证而且不是三年签证的人,能给国内的妻子申请“家族滞在”办到日本来吗?
答:
给国内的妻子以及孩子申请“家族滞在”的在留资格时,有一个前提条件是丈夫的在留状况稳定,但并不要求一定得是三年签证。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时,做为丈夫的在留状况稳定且有抚养能力的证明,需附上在职证明书以及住民税的课税证明书·纳税证明书。如果丈夫刚来到日本或刚参加工作,开不出住民税的证明,可以用所得税的源泉徵收票以及工资单来代替,从而,您最好是等到明年的1月份从公司取得源泉徵收票之后再提交申请。
收入少也能办配偶来日居住吗
问:
我是一个永住者,一个月只有8万日元的打工收入。我在和一个国内的中国男性交往,请问,我们要是结婚的话,我的收入少也能给他申请永住者的配偶签证来到日本居住吗?
答:
永住者要想把配偶办到日本来的话,原则上要满足有抚养能力以及身份保证能力的条件。做为该证明材料,一般提交住民税的纳税证明书(记载一年的总收入·课税额·纳税额的)。要是纳税证明书上没有记载总收入·课税额,还需提交课税证明书。每个月只有8万日元的打工收入的话,您很难被视为有抚养能力以及身份保证能力。除非您有足够的存款可以维持两个人暂时的生活或您的男友可以自己解决在日本的生活费,否则,我们认为您很难办男友来日。
关于认定申请不许可之后的再申请
问:
我持有“技能”在留资格,妻子以前持有的是“家族滞在”,但因为违反了资格外活动许可的规定,在5年半前被遣返回国了。上个月我给他提交了“家族滞在”的认定申请,但结果是不许可。我们想再申请,请问,这种申请最多能提交几回?收到不交付的通知书之后,过了多长时间能提交再申请?
答: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是提交几次都可以的,我们事务所代办的事例当中,有一件提交了四次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才取得了日本人的配偶认定许可的例子。到中国的日本大使馆·领事馆提交短期滞在签证时,收到不许可的通知之后过了六个月才能再申请,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再申请是随时都可以提交。
出国准备期间内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
问:
我持有的是专门学校的“留学”签证。因为去年成绩与出席率偏低,前几天我收到了入国管理局签证更新不许可的通知。签证也被变更为了“出国准备”的短期签证。我的妻子现在是“留学”签证。请问在我回国之前,可以交付申请我妻子的“家族滞在”签证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吗?
答:
您可以在回国之前提交申请。如果在出国准备期间内交付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只要您取得了家族滞在签证的许可,您就可以不必回国。但是,我们认为这样的可能性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