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業務解説/入管手続(中国語Q&A)


Q&A―在留资格更新申请

(new)取得5年就劳签证的条件
问:
  我从中国理工类大学毕业后,2008年1月进入日本会社就职,并取得“技术”签证来到了日本。2010年更新签证后取得了3年签证,下一次更新是明年1月。来到日本以后我一直在同一间会社工作。现在修正入管法中新设有5年签证,请问,下一次更新我可以取得5年签证吗?

答:
  在修正入管法实施前夕,入国管理局就就劳的5年签证许可条件发布了严格的规定。契约机关(勤务会社)必须是在日本的证券市场上市企业,其1年的员工的源泉征收税为1500万日元以上。然而,7月9日新法实施后,入国管理局对此又追加了持有3年签证,且以“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技能”、“企业内转勤”、“研究”以及“投资•经营”等在留资格经历有5年以上的相关活动时,可以被许可5年签证的条件。因此,您下一次更新签证时,是有取得5年签证的可能性的。但是,还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①履行勤务会社变更等入管法中的申告义务,②如果在日本抚养有子女,子女需在中小学上学,③除“投资•经营”签证,其它的就劳预定期间须为3年以上。

签证的延长申请可提前多长时间提交
问:
  我是日本人的配偶,在留期限到2013年2月中旬。我想早点提交更新申请,请问,更新申请可提前多长时间提交?

答:
  在留期限的3个月前起可以提交更新申请。

关于签证的延长申请
问:
  我和日本人结了婚,儿子持有“定住者”在留资格。明年的三月份儿子就要延长签证了,请问,儿子不来日本,由我替他提交申请行不行?或者,儿子来到日本提交申请之后马上回国,由我替他取回许可印行不行?

答:
  延长在留期间时,不管是申请时还是取许可印都要求本人在日本。

日本人的配偶离婚后其子女的签证问题
问:
  我和日本人结了婚,三年前持“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在留资格来到了日本。现在21岁的女儿在两年半前和日本丈夫办理了收养手续,持“定住者”的在留资格来到了日本,一直在日本生活。我不习惯日本的生活,身体也不好,打算离婚之后回国居住。
请问,我离婚之后,女儿要是保持和丈夫之间的养父养女关系的话,能继续留在日本生活吗?

答:
  您女儿之所以能取得定住者在留资格来到日本,是因为她是“日本人的配偶的未成年且未婚的亲生子女”,和您先生办理收养手续只不过是为了有利于申请结果而已。在日本,和日本人办理收养手续能取得定住者在留资格的,只限养子未满6岁的情况。来到日本之后,女儿达到成年年龄也可以延长签证,但如果您离婚,您女儿就不满足“日本人的配偶的亲生子女”的必要条件,很难延长定住者的在留资格。

定住者签证的更新
问:
  3年前,我和我的日本人前夫离了婚,将签证变更为了定住者签证。我和我前夫之间有一个日本国籍的孩子,孩子的亲权在我这里。因为平时工作繁忙的原因,去年我就把孩子一直寄放在了国内,让我母亲带孩子。离婚之后我又认识了一个新的日本人男友,正考虑最近要和他再婚。不好意思,我以后还打算要申请永住权,请问今年签证更新时,我签证要怎么办理才好?

答:
  您是以“在日本监护·养育日本人子女的外国人母亲”这一身份取得定住者签证许可的。如果不把孩子带到日本来养育的话,我们认为您很难取得定住者签证的更新。您只能和日本人男友结婚,之后申请变更为日本人的配偶者签证了。

长期回国与签证更新
问:
  我持有“技能”签证。前些日子我在国内的父亲突然病倒了。我得知后,就辞去了工作赶了回去。为了照料父亲,我差不多在国内待了半年多。现在,我又回到了日本,准备寻找新的工作。请问,我这样的情况,今年签证更新时要不要紧?

答:
  技能签证的持有者在3个月以上没有行使符合其在留资格的活动时,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会被取消签证。但如果您回国照顾父亲的事实可以被认定是正当的理由,那么就不会取消您的签证。
在您寻找到新的工作后,如果距离签证期限还有宽裕的时间,那么您可以马上申请就劳资格证明书的交付。如果到时签证很快就要到期限了,则建议您去入国管理局咨询一下,然后决定申请更新亦或是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如果是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通常审查需要3个月的时间。如果在签证到期限之前可以取得证明书的交付,实质上就等于签证取得了更新。如果在期限前没有取得交付,则需要回国等待审查结果。

配偶签证者长期回国影响签证吗
问:
  我和日本人结了婚,持有1年的“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在留资格。因为母亲患上晚期癌症,国内没有人照顾,这两年我几乎都在国内居住,只有更新签证的时候才回到日本来。
丈夫到是挺体谅我的,但长期回国对签证的延长或永住申请会不会有影响?

答:
  您之所以能取得“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在留资格,是因为满足了和日本人结婚并在日本共同生活的条件。如果一直是只在更新签证的时候来到日本,就无法满足此条件了。就算有照顾患晚期癌症的母亲的理由,也不能肯定以后的签证更新不会受到影响。还有,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永住是不能取得许可的。

在便当店工作也能延长技能签证吗
问:
  我持有三年的“技能”在留资格,被原来的饭店解雇之后,找到了一分新工作。新找的是一家便当专卖店,没有客席,我负责做便当和送便当。请问,我在这样的地方工作,能不能延长技能在留资格?

答:
  您之所以取得了技能在留资格,是因为满足了“持有源自国外并在日本是属于特殊的有关料理或食品制造方面的技能并从事相关业务”的条件。从而,如果你们店提供的便当是根据中国料理特有的技能来制成的,并有一定的事业规模的话,在便当店工作也有可能延长技能在留资格。

工作地的变更与就劳签证的更新
问:
  我持有3年的“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在一家贸易会社工作了3年,平时休息天我还在外面打工。后来因为经济不景气,我辞掉了会社的工作,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在打工的贸易会社里帮忙工作。这一次这家贸易会社说可以为我转成正社员,正好10月份我的签证也需要更新。请问,转为正社员后,我的签证可以取得更新吗?

答:
  您的“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是在您原先的会社里工作的基础上而取得许可的。因此,对于您在工作之余从事的打工,如果其业务范围符合您当前的在留资格时,您应该是在取得会社责任人的承诺许可书之后,向入国管理局再申请一份就劳资格认定证明书。如果打工的工作业务范围不符合您当前的在留资格,您就应该申请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之后才可以另外打工的。因此,到签证更新时,您必须向入国管理局如实清楚地说明您至今为止工作的情况。2015年4月起,旧“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统一为“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