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業務解説/入管手続(中国語Q&A)


Q&A―就劳资格证明书(转职手续)

就劳签证的转职手续
问:
  去年10月,我取得了3年期的“技能”签证。今年1月,我辞掉了之前店里的工作,2月开始就在现在的店里工作。因为听说转职手续可以在签证更新的时候去办,所以我还没有去办理过转职手续。不好意思,请问真的可以这样吗?

答:
  如果转职之后到签证更新期间还间隔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建议您在转职后即向入国管理局申请新的就劳资格证明书。因为这不是强制性的规定,所以在签证更新时提交转职申请届也并不违法。但是,2012年7月9日修正入管法实施之后,凡是自7月9日以后取得签证的更新、变更或认定的申请人,其转职申告的提交将成为个人义务,本人必须由变更发生日起14天以内向地方入国管理官署提交申报。一旦违反规定将会受到法律处罚。

关于退职证明书的有效期限
问:
  我持有三年的“技能”在留资格,今年的6月份把原来的工作辞掉了。我现在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准备办转职手续。听说在日本,证明材料的有效期限是三个月,请问,我在6月份取得的退职证明书还能不能用?

答:
  日本的官公署发行的证明材料,在原则上是认证之日起三个月有效,但象退职证明书之类的私署证明材料并无有效期限。另外,中国的公证书等外国的官公署发行的证明材料,在原则上是六个月有效的。

换工作影不影响签证
问:
  我于去年的3月份持“技能”在留资格来到了日本,现在持有三年签证。我现在的工作条件很差,想换工作,但老板不同意,还说要通报给入管局,取消我的三年签证。请问,我要是把现在的工作辞掉的话,真得会被取消在留资格吗? 另外,换工作时,只要是饮食店就可以了吗?

答:
  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持续三个月以上没有从事“技能”在留资格所规定的在留活动时,会成为被取消在留资格的对象。但不是马上就被取消,而是在指定的日期到入管局陈述意见并提交材料。您退职之后要是在三个月之内找到新工作,到入管局提交就劳资格证明书的交付申请并取得许可的话,就肯定能够维持现在的三年签证。至于新的就职单位,需是正宗的中华料理店且有稳定性·持续性。

换了工作之后需重新申请签证吗
问:
  我于2008年10月持“技能”在留资格来到了日本,上个月刚取得了3年的更新许可。我现在想换工作,请问,换工作之后是不是要重新申请就劳签证?三年签证会不会变成一年签证?

答:
  换工作后,没有必要重新申请签证,只需到入国管理局提交就劳资格证明书的交付申请,证明新找的工作也满足条件即可。取得了证明书之后,可维持现在的在留期间。

厨师转职时开不出源泉征收票怎么办
问:
  丈夫在9个月前持“技能”在留资格来到了日本,但原来的公司倒闭了,现在找了另一家中华料理店。听说,办转职手续时,需要源泉征收票,但丈夫现在为止好像没交过什么税。现在根本就联系不上原来公司的社长,也没法儿确认。请问,我们上哪儿可以知道有没有交税? 另外,纳税证明书是指有关所得税的证明吗?

答:
  到底有没有缴纳源泉所得税的问题,恐怕到管辖公司住址地的税务署咨询也很难得到答案,他们会以“有义务替源泉征收义务者(公司)保护个人情报”为由,拒绝回答。您可以先到法务局取得那家公司的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确认公司的现状。要是无“解散”登记的话,就按照记载在证明书上的地址,给社长发内容证明邮件要求其交付源泉征收票。要是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上记载了解散以及清算人的登记的话,就给清算人发同样的邮件。对方如果还是不给开源泉征收票,就把内容证明邮件的复印件提交给入国管理局。
  纳税证明书是有关住民税的证明。如果没有缴纳的话,可以根据工资收入补交之后,取得住民税的课税证明书以及住民税纳税证明书并提交给入国管理局。

换工作后需办理的不一定都是转职手续
问:
  我现在持有三年的“技术”在留资格,在留期限是2012年的3月中旬。我以前是在一家IT公司上班的,后来被公司裁员,现在找到了一份在贸易公司当日中翻译以及事务的工作。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需要办理的也是转职手续吗?

答:
  您在贸易公司从事的工作内容符合“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在留资格,从而,您需要办理的不是“技术”在留资格的就劳资格证明书即转职手续,而是,办理从“技术”转为“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在留资格变更手续。

换工作后家属也需办理什么手续吗
问:
  我是在10年前持“技能”在留资格来到日本的,现在持有三年签证。本来打算满10年之后马上就申请永住,但几个月前换了工作,上个月刚取得了就劳资格证明书。
  妻子和儿子持有的是三年的“家族滞在”,在留期间还剩将近一年,请问,我换工作之后,他们也需要到入管局办什么手续吗?还有,我现在持有的“技能”签证还剩一年多,换工作之后能马上申请永住吗?

答:
  您换工作之后,您的家人没有必要到入管局办理什么手续。换工作之后,只要本人取得了入管局的就劳资格证明书的话,马上就可以申请永住,而且,像你们这种情况,一家人可以一起申请。

就劳资格证明书也需延长吗
问:
  我是去年的9月分,持一年的“技术”在留资格来到日本的,但来了之后,过两个月就换了工作,取得了就劳资格证明书。马上就要延长签证了,请问,就劳资格证明书也有必要一起申请延长吗?

答:
  您只需要办理“技术”在留资格的延长手续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