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業務解説/帰化手続(中国語Q&A)


帰化手続

1.什么叫做归化


归化就是指脱离现有国籍,取得他国国籍。仅仅提交了申请就要归化,日本政府是不会承认的。要通过归化取得日本国籍的话,不仅要有归化的意愿,还要符合一定的归化条件。条件都符合了,才能向法务大臣申请归化许可。

2.归化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



①居住条件


必须在日本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在申请及做认定时,必须符合这个基本条件。“要拥有居所”的意思是原则上拥有6个月以上的在留资格,并在日本有生活的基础,且在日本已经滞留6个月以上。因此,短期签证是不能申请归化的。另外,持留学签证的人,不能算在日本有生活基础,因此无法单独申请归化。留学的在留资格变更为就劳以后,必须满足变更后超过三年的条件。

②能力条件


满20岁以上,且根据本国法律具有行为能力的人。

③素行条件


素行必须善良。即、必须认真在支付税金,原则上无前科、前历。前科指的是,有接受过包括缓期执行的囚役、禁锢、罚金等的有罪判决。前历指的是,曾经被逮捕,接受过免于起诉的处分。持有驾照的人,如违反了业务上过失伤害等触犯刑法,以及超速行驶等违反道路交通罚的话,根据违法时期、行为、次数等问题严重性不同。关于有前科·前历的人,必须经过一定的时间,且充分反省保证不会再犯,才能申请。

④生计条件


必须满足靠本人,或者同一生计的配偶者、亲戚的资产、技能能够维持生活的条件。因此,接受生活保护的人是缺乏生计能力的。

⑤防止多重国籍的条件


原则上必须是无国籍或者因为要取得日本国籍丧失、脱离原国籍的。因此如果原国籍所属国的法律没有规定归化之后即丧失原国籍,或者归化之前可脱离原国籍,是无法归化入日本的。但是如果本人有归化入日本的意愿,并且又无法脱离原国籍的,只要法务大臣认定其与日本国民之间存在亲族关系或者其遭遇有特殊状况,是可以得到归化的许可的。“与日本国民之间存在亲族关系”是指日本人的配偶、子女等,“遭遇”是指难民等需要人道上帮助的情况。

⑥思想条件


确保没有暴力破坏日本政府、日本宪法的企图和主张,或者组织、加入具有这样企图、主张团体的意图。

⑦日语能力条件


要求具有日本小学2年级以上的读写能力。

3.归化条件 特例



①曾是日本国民的孩子(养子除外)且在日本拥有住所,并连续在日本居住3年以上的。


“曾是日本国民”指的是,曾经拥有日本国籍,但申请归化时丧失了日本国籍。符合这一条件的人,上述2-①的条件有所缓和“5年→3年”。但是②~⑦的条件必须符合。

②在日本出生的人,连续在日本居住3年并拥有居所或住所,或者其父或母(养父母除外)是在日本出生的。


符合这项条件的人,上述2-①的条件有所缓和“5年→3年或者0年”。 但是②~⑦的条件必须符合。

③持续在日本居住10年以上,并在日本拥有居所的人


符合这项条件的人,不需要上述2-①的条件。但是②~⑦的条件必须符合。“居所”是指连续居住,但又与原生活地有所区别的地方。

④作为日本人配偶的外国人,并且连续在日本居住3年以上拥有住所或居所。


符合这项条件的人,上述2-①的条件有所缓和“5年→3年”,2-②的条件不需要。但是③~⑦的条件必须符合。

⑤作为日本人配偶的外国人,婚姻关系持续3年以上,且连续在日本居住超过1年以上的。


符合这项条件的人,上述2-①的条件有所缓和“5年→1年”,2-②的条件不需要。但是③~⑦的条件必须符合。

⑥日本人的子女(养子女除外),并在日本拥有住所的。


符合这项条件的人,上述2-①的条件有所缓和“5年→6个月”,2-②、④的条件不需要。但是,③和⑤~⑦的条件必须符合。

⑦日本人的养子女,连续在日本居住1年以上并拥有住所,且办理养子女手续是在其国家法律上属于未成年。


办理了养子女手续后,养父母取得日本国籍的情况也包括在内。符合这项条件的人,上述2-①的要件有所缓和“5年→1年”,2-②、④的条件不需要。但是必须符合③、⑤~⑦的条件。

⑧原日本人(不包括归化入日本后又丧失日本国籍的)且在日本拥有住所。


符合这项条件的人,上述2-①的条件有所缓和“5年→6个月”,2-②、④的条件不需要。但是,③和⑤~⑦的条件必须符合。

⑨在日本出生,且从出生之后就一直无国籍,并在日本持续居住3年以上拥有住所。


符合这项条件的人,上述2-①的条件有所缓和“5年→3年”,2-②、④的条件不需要。但是,③和⑤~⑦的条件必须符合。

4.归化许可和永住许可的区别


因为归化取得日本国籍的情况,除了根据本人的意思丧失或脱离日本国籍的情况外,是不会因为公共权利被取消归化许可或者剥夺日本国籍的。与此相对,就算取得了永住权还依然是外国人,所以如果过去有非法进入日本国的情况或者取得永住许可后又严重的犯罪情形的话,是有可能被取消永住许可,收到强制离去等行政处分的。

5.归化的申请手续


一般情况下,大概是要经过下列的手续。归化申请提交到收到许可大概需要半年到1年的时间。
①打电话与管辖所在居住地的地方法务局或者支局的国籍课联系,预约商量归化的时间。
②带上护照和外国人登录证到法务局去。
③商量之后,法务局的负责人会判断申请者是否有申请归化的可能性,并通知申请者所需材料,并约定下次面谈时间。
④如果日语能力被怀疑的话,在法务局负责人面前,可能会被要求用日语给父母写信。因为日语能力不足而没有办法申请归化的案例很多,要注意。
⑤第二次面谈的时候,把整理好的材料出示给法务局的负责人。预约申请日。
⑥决定归化后的姓名,准备好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和附加材料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⑦申请日之时,向法务局的负责人提交材料,并在申请书上签名。

6.行政书士的作用


在留资格相关手续是由法务省入国管理局负责的。申请书是要提交到其下属机构之地方入国管理局的。入国管理局的相关手续可以由行政书士、律师等代理。归化的手续是由法务省民事局负责的。申请书是要提交到其下属机构之地方法务局的。法务局的相关手续行政书士、律师等是无法代理的。行政书士主要是提供商谈,收集、翻译必要的资料和相关材料,以及陪同前往法务局,协助申请归化。